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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商标发展历史

在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家庭与建筑中,由7个蓝色大写字母组成的飞利浦商标随处可见,是世人熟悉的景象。在飞利浦的百年历史长河中,经历了多次变革与成长,但飞利浦商标的视觉形象始终以20世纪初的商标为基础。
20世纪的飞利浦:首支灯泡宣传广告
1891年,飞利浦公司在荷兰的埃因霍温创立。公司创立之初,主要是为了满足因为电力商业化所带来之与日俱增的灯泡市场需求。
早期,飞利浦的商标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由Philips的第一个字母P与Co.组成的标志,另一种则是印在金属丝灯泡玻璃上的Philips字样。
1898年,Anton Philips利用一套印有荷兰传统服饰的明信片,对荷兰消费者进行产品宣传,这是飞利浦最早的市场宣传活动。这些明信片上面,都印有一个飞利浦字样的灯泡。 到了1920年,飞利浦的商标已经开始采用我们当今看到的形式。
飞利浦注册商标:盾牌标志的来源
1926年,著名的飞利浦波纹与星星标志首次出现在 Miniwatt 收音机与Philigraph(一种早期的录音设备)包装上。波纹代表无线电波,而星星则代表传播无线电波的浩瀚夜空。
1930年,飞利浦首次将四颗星星与三条波纹置入一个圆环内。之后,星星与波纹开始出现在收音机与留声机上,圆环标志则成为设计的一部份。圆环的设计后来逐渐被广泛用在各种广告文宣与其他产品包装上。
随着业务的迅速拓展,飞利浦需要一个独特的标志作为公司的商标,同时也可以避免与其他知名的圆环形品牌标志发生混淆,或产生法律纠纷。最终我们选定了内含圆环与飞利浦文字标志组合的盾牌标志,作为品牌的商标标志。
1938年,飞利浦盾牌标志首次亮相。多年来,飞利浦商标虽然经过几次调整,但我们始终遵循基本的设计理念。结合文字组合的盾牌标志,成为飞利浦独特的识别标志,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今日的飞利浦品牌推广

1930年代以后飞利浦虽然持续使用统一的标识,但飞利浦对外宣传与推广沟通的方式,并非一成不变。总体来说,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飞利浦的市场宣传与广告基本上是在当地市场展开单一产品的营销活动。也因为如此,飞利浦会在各地市场同步进行不同的营销宣传活动,却缺少可以让飞利浦以全球统一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的统一营销活动。
为了树立一致的全球形象,1995年飞利浦透过”Let’s make things better”的宣传口号,首次推出全球性的品牌推广活动。这个主题涵盖了「一个飞利浦」的理念,并贯彻落实到飞利浦在全球各个市场的各种产品。这也是公司首次透过市场活动将所有的员工凝聚在一起,使员工产生归属感,并投射出统一的对外形象。
2004年9月,飞利浦推出了“sense and simplicity”的品牌承诺,点出公司新的发展方向。“sense and simplicity”的承诺,概括了飞利浦以市场为导向的决心,即为消费者提供「为您设计、轻松体验、创新先进」的解决方案。
五年来品品牌价值成长超过一倍,在Interbrand全球最高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公布调查显示: 飞利浦2011年全球品牌价值排名第41位,达到8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