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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破获伪劣注射器大案

时间:2011-12-12 09:22:32    

     12月9日,扬州市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为期两年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情况。今年,该局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一同破获一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生产销售伪劣注射器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伪劣注射器达40多万余支被销往山东、河南、江苏等地。目前,主要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

  扬州发现伪劣注射器

  2010年底,扬州市药监部门在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中接到群众举报,一些企业涉嫌销售假冒名牌的伪劣注射器。接报后,市药监局迅速展开调查,在扬州市几家医疗器械公司相继发现假冒鸽牌全玻璃注射器。

  鸽牌为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属品牌,全玻璃注射器是二类医疗器械,依照法律法规,生产此类医疗器械,必须由省药监局审批,并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而将这些查获的注射器送到省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后发现,产品均为不合格医疗器械。这意味着,该案件不仅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还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

  商丘小村庄捣毁窝点

  根据这一线索,扬州市药监局与公安部门穷根究底,先后在扬州市查获40000余支伪劣注射器,并于今年1月25日抓获负责销售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根据王某交代的情况,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制假售假窝点位于河南省商丘市一个小村庄里。3月14日,扬州市有关部门与河南当地公安部门一起捣毁了这一窝点,现场查扣加工生产设备13台(套)、印制假冒商标模具33件、原材料2吨、成品半成品注射器4万余支,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郭某交代,2006年以来,他开始生产假冒伪劣注射器,已生产销售40余万支,主要销往山东、河南、江苏等地。今年8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傍名牌,制假新特点

  扬州市药监局稽查处于洋处长点评该案件说,这起制假售假案件有3个特点,第一,跨省作案,制假与销售地不在同一省份,增加了侦破难度;第二,造假触角延伸到了小村子里,隐蔽性更高;第三,傍名牌,不愁没有销路,而且利润更高。这些都是近期查获的药品安全案件常有的特点,也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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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筑起药品安全“防火墙”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扬州市还制定了打击制售假劣药械涉嫌犯罪案件的四方联系制度,由药监、公安、检察院、法院一同筑起药品安全“防火墙”。

  在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扬州市药监部门针对仿冒知名品牌制假售假、通过网络寄送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药械广告等,展开了一系列行动,取缔无证经营场所21家、制假窝点2个,破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2件。